《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时的工资支付标准,包括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工资支付比例,以及计件工资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规定,但不适用于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
法律分析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拓展延伸
加班工资支付的合规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加班工资支付的合规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加班工作的安排和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实际加班时间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一般高于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强制加班,且应当提供相应的休息和调休机制。加班工资支付的合规方式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平等保障。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加班工作,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加班工作的安排和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加班工资支付的合规方式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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