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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环境整治方案(4篇)

来源:戏光游戏

村里环境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办公室、xx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等“散漫”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2.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3.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牵头单位:县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5.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8.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9.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10.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11.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县司法局、县人民、县人民、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12.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改革,落实相关,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13.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人民、县、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纠风办、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xx〕17号、茶发〔20xx〕10号、茶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本篇文章来自。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村里环境整治方案

  为切实提升街道环境卫生整体水平,高质量推进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建设,以崭新的环境面貌打造柯岩“人居环境”新福地。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近几年来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的实践经验,按照“全域提升”的工作模式,“保亮点抓难点、保特点抓重点”的工作思路,遵循严管重罚、有责必究的基本原则,力争在一个月时间内整治一批久治不愈的重难点问题,巩固一批行之有效、立竿见影的机制成果,力求村容村貌、社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确保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精细化。

  二、工作内容

  村(居)环境卫生,主要抓好六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道路沿线环境。进一步加强出入村庄主次干道的保洁工作,做到视野内无积存垃圾、无摊棚围栏,沿线边沟无废弃物、无白色垃圾。做好道路沿线绿化修剪工作,努力把村庄出入口打造成景观通道。

  2.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重点治理乱倒乱扔、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组织力量清运陈年垃圾,全面清理房前屋后草堆、柴堆、石堆,全面清除窨沟、水沟边渠沉积物、倾倒物、腐臭物,全面清扫背街里弄和绿化带卫生死角。对清理出来的房前屋后空地,及时进行绿化、硬化、亮化。各村(居)要建立建筑剩余物堆放收购调剂中心,全面收购房前屋后堆放的砖头、砂石、预制板等剩余建筑物资。

  3.整治提升田园周边环境。按照美丽整洁田园创建要求,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破布围栏、白色垃圾,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彻底清理露天粪缸、旱厕。有条件的村(居)可结合村情村貌,搭建耐用、美观的篱笆。

  4.整治提升公共厕所环境。按照农村公厕“三有四无”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专人专管,全面清理公厕内外环境,及时修复损坏或缺失的设施设备,清运满溢的`化粪池,清洁污垢、尿渍,做到蹲台无积粪、墙壁无污物、周边无杂物。同时,适当延长巡回保洁时间,确保公厕环境干净整洁。

  5.整治提升辖区河道环境。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全面彻底清理河道沉船、地笼、漂浮物、水葫芦等突出问题,杜绝家禽散养、倾倒垃圾等不良现象。

  6.整治提升三线杂乱问题。按照“三线序化”的有关要求,排查整治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对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空中蜘蛛网”现象进行重点清理,及时更换陈旧、锈蚀、坏损的电力、通信设施(电箱、表箱等)。

  社区环境卫生,主要抓好五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小区楼道环境。重点整治楼道杂物乱堆、电瓶车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全面彻底清理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违规充电等不安全行为,有效杜绝消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整治提升车库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小区一楼车库住人、生产经营、仓库堆放等不安全行为。对小区一楼车库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社区、物业等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强制搬离。

  3.整治提升沿街商铺经营环境。重点整治小区外围沿街店面、商铺的环境卫生问题。本着“门前三包”的原则,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督促经营户做好自家门前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沿街店面干净整洁,无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现象发生。

  4.整治提升小区内绿化管理。重点整治小区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死株枯株等现象,做好绿化修剪工作,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杜绝绿化带种菜、垃圾长时间未清理,绿化带内堆积杂物,停车侵占绿化带等现象,提升绿化整体形象,努力把小区打造成景观小区。

  5.整治杜绝小区内饲养家禽、散放宠物。重点整治小区内饲养家禽、散放宠物、无绳遛放宠物等不文明行为。对小区内活禽、宠物乱跑的行为实行“发现一只,抓捕一只”的处理方式,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居民居住放心。

  垃圾分类,主要抓好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制度运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自检自查机制,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对各类垃圾的清运移交时间、数量、去向等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

  2.整治提升宣传力度。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不到位村(居、社区),按照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考核要求,做好入户宣传引导工作,并在宣传栏张贴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活动信息,实时发布垃圾分类红黑榜等内容。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居民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3.整治提升垃圾分类设备,规范标志标识。重点整治垃圾分类岗亭破损,宣传标牌、栏污损,垃圾桶分类标识错误,新老垃圾桶错误使用、垃圾桶不及时清洗等现象。

  4.整治提升分类收运。重点整治已分类垃圾的分类收集,严禁混装混收,收集作业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遗洒、不污染环境,并做到分类到位,准确率达标,确保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满溢,岗亭、分类桶周围无暴露垃圾现象。

  三、工作步骤

  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计划于3月上旬进入,至20xx年4月上旬结束,历时约35天。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7日前)。街道专题召开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会议,集中对攻坚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居、社区)在街道召开现场会后,采取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发动,扎实布置活动内容。

  2.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各村(居、社区)按照攻坚月活动明确的具体重点整治内容,对照全区城乡环境整治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标准,分区域和网格,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把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拉条挂账、列出整改清单,集中力量组织整改、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3.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5日前)。街道环卫线对各村(居、社区)的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或整改落实不彻底的村(居、社区)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分。街道纪工委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居、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

  4.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4月5日前)。在考核验收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健全道路(村社)保洁机制、垃圾清运机制、绿化养护机制、河道保洁机制、庭院整洁户评比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等六项制度,切实形成环境卫生整治网格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奖罚分明的良性循环。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紧抓攻坚提升的有利契机,着力破解制约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以村(居、社区)主职干部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攻坚活动强势推进。

  2.压实各方责任。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订攻坚活动计划,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划分的区块,列出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集中精力、通力配合,做到攻坚活动任务日日有落实、周周有成效,确保环境卫生有质的提升。

  3.注重齐抓合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工程。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调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主题党日”和“庭院整洁户”创建等载体,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村里环境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xx市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 活动时间:

  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时间为 8月27日——9月4日 三、 活动内容及目标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情况,(我镇已完成镇驻地、xx庄、xx庄、寨的规划编制),其他村尽快完成编制。

  2、“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杂草堆)。省道两侧镇驻地,各村主次干道都要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干净,并以管区为单位集中处理垃圾。

  3、镇成立卫生保洁队伍,由建委负责,各村成立2-8人的卫生保洁队伍,马上开展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4、“五化”工作。开展好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重点做好 路灯修缮,废旧物品收购站的治理,主次干道路肩杂草、垃圾清除工作。 (二)、目标要求 1、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我镇驻地和各村达到村容整洁卫生,配套设施齐全,路面硬化整洁,垃圾收集及时,村风文明健康的标准。

  2、xx庄、xx庄、堡、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准备,当好示范表率。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领导,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管区,主任对管辖村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各包村干部是该村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上去做工作,负起责任,真正达到以检查促工作,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上台阶的目的。

  xx镇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村里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鼓励各级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确保不因环境信访问题引起重大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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