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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了怎么处理?

来源:戏光游戏

日常开错的情况及处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即可退回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销售方将原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2、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3、金额、税额多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1)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可由购货方将原联、抵扣联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凭以作销货退回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开票日期填写重新开具的日期,并重新申报纳税。销货方作销货退回处理,可凭购货方退回的联和抵扣联填开相同的红字专用,将记账联撕下,作冲减销项税金的凭证,红字联和抵扣联不得取下,将退回的蓝字的联和抵扣联,粘贴在红字联和抵扣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放在红字专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2)购销双方均已作账务处理可由购货方比照《专用使用规定》就其多开的部分差额,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销货退回折让”手续,取得红字,各自冲减销售金额、销项税金和进项金额、进项税额。

4、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如开错的专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存根联后。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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