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最高院死刑复核需要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死刑应当由最高人民核准。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