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类:专用,普通,值税电子普通。
1. 专用
专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的,可以使用专用第六联.
2.普通
普通(折叠票)
普通(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的,可以使用普通第三联.
普通(卷票)
普通(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普通(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普通(卷票).
3.值税电子普通
电子普通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七条: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